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地区、行业分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地区、行业分会(“西电**协会或分会”),英文名为*****。

  第二条本会是相关地区或行业内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组织。(详细介绍相关地区或行业的范围及内涵)

第三条本会成立的宗旨:

(一)本会是**地区或行业内校友之间相互支持的平台,旨在通过促进校友之间以及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来提升西电校友在**地区或行业内的影响力。

(二)本会是**地区或行业内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纽带,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大学。

(三)本会通过支持成员在**地区或行业内的发展,为中国**地区或行业内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本会隶属于西电校友总会,并接受西电校友总会的领导和监督。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六条本会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建立,维护和分享**地区或行业内校友的联络平台,包括通信录,协会网站等;

(二)协调,组织**地区或行业内校友相关的活动,包括行业研讨,地区考察,经验交流等;

(三)协调,组织**地区或行业内校友,校友企业参与母校的建设与发展,包括组织学术交流,提供招聘与实习机会,联络校友捐赠等;

(四)协助西电校友总会为**地区或行业内校友企业提供宣传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活动和企业合作服务;

(五)代表**地区或行业内校友建立与西电校友总会下其它行业协会,地区校友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

(六)以多种形式参与**地区或行业内的建设与发展,包括举办相关出版物,参与,组织区域、行业峰会等;

(七)符合第三条本会宗旨的其它形式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并经西电校友总会确认后,皆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包括获得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毕业或肄业证书者(“校友会员”);

(二)曾经进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短期学习、培训的其他校友(“校友会员”);

(三)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股东背景的企业(“校友企业会员”)。

第八条非西电校友而对本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秘书处提议,理事会通过,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名誉会员”)。

第九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经本会秘书处提议,理事会通过,可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四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条本会设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监事会等机构。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管理机构;秘书处受理事会授权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顾问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咨询顾问机构,监事会是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程序

(一)理事会理事应为本会校友会员。

(二)理事会的组成应考虑西电校友在**地区或行业内以及国内外各主要地区的代表性。

(三)理事候选人由现任理事,校友总会,或本会校友会员推举(区域代表理事由相应地区校友会推荐),并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成为理事,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理事长为本会会长,由校友总会和本会理事会推举,经本会理事会通过任命,会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五)理事会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制定本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工作方针;

3、审议通过本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决算;

4、任命本会秘书处并指导其工作;

5、审议批准本会荣誉会员的任免,以及会员资格的暂停和取消;

(六)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二条本会秘书处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程序

(一)本会秘书处设秘书长,并按需要设置副秘书长,行业联络员等。秘书处的组成应考虑在**地区或行业内的代表性。

(二)秘书处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秘书处可根据需要招聘全职工作人员。

(三)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理事会决议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规划,并定期向会长,理事会,校友总会汇报;

2、受理事会授权代表本会建立和维护与校友总会,其他校友行业协会,校友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工作关系;

3、负责校友会员和校友企业会员的登记,建议会员资格的暂停和取消,推举荣誉会员;整理维护会员通信录;

4、计划和执行本会与地区或业界校友,校友企业,母校相关的活动,包括计划和组织本会年会;

5、统筹管理本会会费,并制定本会预算,决算报告;

6、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会员通讯和本会其它出版物;

(四)秘书处定期向本会会长汇报工作;季度工作汇报应抄送校友总会及理事会。

第十三条顾问委员会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程序

(一)本会顾问委员会由任职于**地区或行业内的政府,企业,及学术机构的知名校友组成。

(二)顾问委员会候选人由本会理事,秘书处或校友总会提名,由理事会正式聘请,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三)理事会可根据需要在顾问委员会设置联席主席,副主席,名誉会长等职务。顾问委员会在专业领域内对理事会和秘书处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如有必要,经理事会批准,本会可考虑如下经费来源:

(一)校友企业会员会费;

(二)校友会员会费;

(三)校友和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本会终止活动或解散,必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西电校友总会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全部捐赠西电校友总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第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西电校友总会核准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西电校友总会核准后生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地区或行业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名单

理事长:

理事:

联席主席:

顾问:

秘书长:

副秘书长:

行业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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